
最高法院週一拒絕受理禮來對吹哨者訴訟法的挑戰,2014年提起之$1.83億判決將維持,對製藥業合規壓力加重。
美國最高法院週一拒絕受理製藥大廠禮來(Eli Lilly)對一項允許私人代替政府提起詐欺訴訟(俗稱「qui tam」吹哨者條款)的憲法或法律挑戰,意味著下級法院已對禮來不利的裁決仍將有效。
案源可追溯到2014年,原告羅納德·斯特雷克(Ronald Streck)──一名兼具藥師與律師身分的人──依據《虛假申報法》(False Claims Act)中的qui tam 條款,指控禮來未將藥廠應有的回扣全數轉給聯邦醫療補助(Medicaid)而向政府提出詐欺索賠。相關訴訟最終導致約1.83億美元的判決。最高法院拒審後,該判決在實務上得以維持,但法庭的拒絕並不等同於對下級法院實體裁決的認可,僅表示最高法院不再進一步審理此案。
此結果具多重意涵:首先,它強化了《虛假申報法》對醫藥業的威懾力,鼓勵持分人與律師團隊運用qui tam 機制追訴涉嫌侵害公共資金的行為;其次,對禮來而言,除了直接的財務負擔外,還可能引發投資者與監管機構的更高關注,迫使企業檢視並加強與醫療補助回扣相關的合規程式與內控。對整體醫療產業而言,裁決提醒各藥廠需更嚴謹地處理藥價與回扣流向,以免遭遇類似追訴。
支援禮來立場的替代觀點可能主張,qui tam 機制會導致濫訴、耗損企業資源,或觸及分權與執法許可權分配等憲法問題。然而,最高法院此番拒絕受理並不代表上述問題在法理上已被否定;只是表明最高法院暫未選擇介入來改變或釐清該制度的適用範圍。未來若有更具代表性或法理爭議更集中的案件提交,最高法院仍有可能重新檢視此類法律架構。
總結來看,禮來此案的走向突顯了吹哨者制度對公共支出保護的實際效力,並促使製藥公司及相關利害關係人檢討合規策略。面對可能持續的民事訴訟風險,藥廠應主動強化監管遵循;而立法與監管機關亦可藉此評估是否需修訂法規以平衡打擊詐欺與防止濫訴的雙重目標。
點擊下方連結,開啟「美股K線APP」,獲得更多美股即時資訊喔!
https://www.cmoney.tw/r/56/9hlg37
免責宣言
本網站所提供資訊僅供參考,並無任何推介買賣之意,投資人應自行承擔交易風險。
發表
我的網誌

